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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风险隐患自查自纠的公告|环球滚动
来源:萍乡消防      时间:2023-05-29 23:16:31

萍乡市消防救援支队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关于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开展风险隐患自查自纠的公告

全市一、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为深刻汲取近期全国各地发生的多起重大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加强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压紧压实消防安全责任,全力推动排查整治重大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根据《萍乡市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要求,从即日起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自查自纠行动,现提出以下告知:

一、当前社会单位火灾防控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有待加强。部分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不清楚本岗位职责,未掌握场所的基本情况、消防设施和器材的位置以及消防设施的运行情况,未定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巡查、疏散演练、员工培训等工作,不舍得投入资金用于消防设施维修和添置,火灾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制度落实不到位。

(二)部分单位火灾隐患问题仍然较为突出。一是建筑消防设施未得到有效维护保养。出现维保合同、维保记录造假,消防设施保养避重就轻以及对维保检测问题不整改等现象。二是人为导致的火灾隐患增加。灭火器材失效、拆除防火门等隐患较为突出。三是消防控制室值班管理较差。部分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取得上岗证书,且存在脱岗、漏岗现象。

(三)员工消防安全意识不足。部分单位重经营、轻安全,未定期开展常态化消防安全培训,未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员工岗前培训,员工安全意识较差,灭火逃生能力不足。此外,各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联勤联训水平不高,甚至有的单位在营业高峰期,微型消防站无人管理、无人值班,形同虚设。

二、自查自纠主要内容

(一)全面加强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要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原则,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和制度规程,逐级落实管理责任,确保本单位巡查检查、设施维护、宣传培训、应急疏散等法定职责有序高效履行。单位负责人要切实提高对火灾防控工作的认识,增强当前消防工作的主动性,迅速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部署近期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切实抓好本单位火灾防控的关键部位、关键细节、关键要素,以不发生火灾为最终目标,以发生火灾不出现人员伤亡为最后底线,确保消防安全工作成效。

(二)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持续深化“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措施,主动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有效防范措施。重点开展“七个一”活动(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对消防设施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对电气线路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组织一次初期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演练、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一次清理、作出一次消防安全承诺)。

(三)切实加大当前火灾防范力度。各单位要提高巡查检查频次,实施分区域包干和任务到人,及时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场所,重点岗位必须实行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两人且持“消防设施操作员”资格证书上岗。值班人员要能熟练掌握消防设施设备操作技能和常见故障处理方法,值班期间严禁脱岗,应认真履行值班工作职责。存在火灾高风险的易燃易爆、危险品等企业和单位,要对重点部位、重大危险品实施不间断监护,防止出现安全事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都可以通过市长热线(12345),举报消防安全隐患。

(四)着力培育消防安全“明白人”。持续开展“一警六员”消防业务技能培训,对已培训员工实施复训,固牢培训效果,普遍达到“会报警、会疏散、小火会用灭火器、大火会用消火栓”的要求。同时,要注重抓好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三类重点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通过重点人员消防业务综合素质的增强,带动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的整体提升。

(五)充分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加强应急处置力量建设,加大对微型消防站队员的管理和培训,明确微型消防站人员和岗位职责,配齐配全消防器材装备,确保“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和“3分钟到场处置”的建设目标。常态化开展应急疏散大演练活动,根据单位特点和处置流程,不断完善灭火应急处置预案。在营业期间,微型消防站人员在岗在位并做好应急准备,一旦发现火警,能第一时间处置,切实将火势控制在“萌芽”状态。

三、自查自纠要求

(一)对照内容,迅速开展自查。在6月25日前将《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排查(自查)表》(见附件1)发至各联系人邮箱(见附件2)。

(二)积极整改,确保消防安全。对排查出的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各单位要立即落实整改措施。能立即改正的隐患,要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间,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资金,并落实整改期间的防范措施,确保消防安全。对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存在较大隐患被消防救援部门检查发现的,将依法从重查处;对发生火灾的单位,还将一并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建章立制,落实长效管理。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消防法》、《萍乡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要求落实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的责任,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完善并严格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扎实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切实提高单位自身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萍乡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3年5月29日   

附件1-3

附件1: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排查(自查)表

附件2:全市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联络人员名单

附件3: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排查(自查)指导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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